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室:
现将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0〕121号)、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财会函〔2020〕2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。
附件:
1.
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0〕121号).pdf
2.
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财会函〔2020〕220号) .pdf